目的地搜索
校内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概况 >> 校内制度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2009-03-03 14:28 张玉苓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师大党发﹝2006﹞41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及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62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进一步加强我校统一战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

我校统战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团结起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把我校统一战线建设成为坚持以人为本、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统一战线。这对于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安定校园,创造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统战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为实现学校“十一五”奋斗目标,建设国内一流水平的师范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二、按照党的先进性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各项制度建设

1.坚持完善联系交友制度。校级领导干部要与党外朋友保持联系,开展不定期的谈心活动,主动与党外人士就学校的重要工作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共识。

2.坚持完善情况通报会制度。校党政领导定期向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学校的重大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等及时通报。

3.坚持完善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和反馈制度。学校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等事关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召开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他们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4.坚持完善党外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制度。学校召开的有关中层干部会及一些重要会议,如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会议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校的党代会、教代会等重要会议,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

5.坚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知识分子担任学校党风廉政监督员;学校各种学术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中要保持适当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领导班子生活会前,要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

6.建立支持党外人士发挥作用制度。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坚持每年在市人大、政协开会之前,召开座谈会,努力提高议案、提案质量;积极探索“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机制。

7.建立重大节日走访看望党外代表人士制度。统战部要协助有关部门按规定妥善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8.坚持完善各民主党派联席会制度。

9. 加强学院党委(党总支)统战工作,将统战工作落实到基层。(见附件)

三、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工作

1.加强党委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加强学校党委对民主党派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的领导,在重大是非、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好政治引导。 通过座谈会、通报会等多种形式使校党委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团结各民主党派为实现学校创一流的目标而共同奋斗。

2.主动关心、指导、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切实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学习,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支持、协助他们物色、培养领导成员和骨干;协助各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发展。

3.积极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按照有利工作、优先考虑的原则,努力营造团结稳定、振奋活跃的统战工作氛围。

(1)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民主党派主委、侨联主席等享受中层正职,民主党派副主委、侨联副主席享受中层副职电话补贴;给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侨联主席、副主席等发放兼职酬金。

(2)为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民主党派组织的重要活动,学校要提供活动场所,视活动情况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3)民主党派成员参加上级召开的统战系统的会议或培训所需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民主党派成员参加本党派、统战部和市委会组织的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在考勤方面按公假对待。

四、 进一步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充分发挥党外人士的作用。 发挥党外人士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鼓励他们科技创新、岗位争优,为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和学校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引导和支持他们以“建议”、“专题调研”等形式建言献策。

2.完善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机制。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不断充实我校党外代表人士人才库,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党外干部队伍。组织部、统战部要密切配合,把遵循干部工作的一般规律同考虑党外干部的特殊性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培训、岗位锻炼、参加社会政治活动等具体措施,使一批比较年轻的优秀党外代表人士脱颖而出,适时将他们推荐到各级人大、政协和各党派市委会等。根据学校实际,注意培养选拔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行政领导工作。

3.坚持“重点培养、合理分流”的原则, 统战部与组织部要共同协商,合理配置高校的政治资源,把最优秀的党外知识分子吸收到中共组织中来的同时,有计划地把一部分党外优秀知识分子输送到民主党派;还要保留一部分作为无党派代表人士加以培养。发展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处级领导干部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部应事先与统战部进行沟通。

4.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与非党干部搞好合作共事,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使他们有职、有权、有责。

五、认真做好侨、台、留学人员、民族、宗教等工作

1.宣传落实党的侨务政策,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提高服务意识,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开展海外联谊活动。统战部与国际交流处要密切合作,充分利用我校的优势,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力争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2.重视留学人员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 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增强服务意识,为他们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注意研究和反映留学人员的真知灼见。

3.正确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师生的工作,尊重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引导他们加强民族团结,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学校的和谐稳定积极工作、努力学习。发挥智力优势,对天津市两个少数民族乡进行支教活动。

六、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1. 学校统战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由两位校领导分管,统战部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设统战委员,建立健全联系工作网络,形成学校大统战格局。

2.加强党的统战理论、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领导、统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不断加强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将统战理论的学习纳入校、院(系)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培训干部的课程体系。统战部要积极进行统战理论研究和宣传,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3.不断加大对统战工作的经费投入,继续将统战工作经费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并逐步增加统战工作经费 。

4.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对统战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党派办公室。选派热心统战工作,将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同志充实到统战干部队伍中。

附:关于加强学院党委(党总支)统战工作的细则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6年9月20日

图 片:无

已添加附件:200933142820关于加强学院党委(党总支)统战工作的细则.doc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