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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程序
2009-03-16 10:21 张玉苓   

关于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程序

为了进一步搞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把好质量关,使组织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我校七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共同商定,特制定民主党派发展新成员程序如下:

一、继续贯彻各民主党派中央[1996]年《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的精神,严格组织发展程序,保证发展质量,做好发展新成员工作。

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年龄、学历、所在部门、专业、职务、职称有何特长、主要成就和获奖情况)。

三、委员会(支部、支社)主委或组织委员收到申请后,与其谈话并向申请人宣讲本党派的章程和历史。

四、委员会(支部、支社)召开会议,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讨论形成意见后,由委员会(支部、支社)负责人或组织委员报请统战部协助了解申请人的情况。统战部将了解的情况口头转达有关党派组织。

五、委员会(支部、支社)负责人或组织委员向市委组织部汇报申请人的情况,如果同意发展,党派市委会发政审函,统战部按来函要求,通过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中共党组织协助做好考察。统战部签署意见后回复书面材料。

六、申请人填写加入党派表格后,报上级党派市委会审批。

民革天津师大支部 农工党天津师大支部

民盟天津师大委员会 致公党天津师大支部

民建天津师大支部 九三天津师大支社

民进天津师大委员会

200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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