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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民主党派组织生活制度
2009-03-16 10:21 张玉苓   

关于各民主党派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高党派自身素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经我校七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共同商定,特制定民主党派组织生活制度如下:

1、委员会(支部、支社)每年召开2次以上工作会议。年初召开制定全年工作活动计划会议,中期召开工作推动会,年终召开总结全年工作会议。

2、支部、支社每学期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委员会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活动。支部、支社建立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每次活动内容;委员会(支部、支社)建立工作会议记录本,纪录研究工作内容情况。

3、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要有政治性、趣味性、联谊性,达到增强凝聚力的目的。组织生活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内容和形式可多种多样,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传达上级文件;为学校建设献计献策;讨论组织发展;总结工作、组织参观考察等。

4、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要向本党派主委进行汇报,沟通情况,并求得指导与支持,

5、委员会(支部、支社)对组织活动情况,应及时上报党派市委会并和统战部进行沟通,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本党派的影响。

民革天津师大支部 农工党天津师大支部

民盟天津师大委员会 致公党天津师大支部

民建天津师大支部 九三天津师大支社

民进天津师大委员会

200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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