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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统战部综合服务指南
2025-04-22 18:19  


党外人士管理工作科

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程序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发展工作,严格组织发展程序,保证发展质量,切实把好政治关、质量关,使组织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我校七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共同商定,进一步明确民主党派发展新成员程序:

1.个人书面申请: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年龄、学历、所在部门、专业、职务、职称、特长、主要成就和获奖情况等)。

2.各民主党派谈话: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接到申请后,由负责人或组织委员与其进行谈话,向申请人宣讲本党派组织的章程和历史。

3.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了解考察: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召开会议,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讨论形成意见后,由负责人或组织委员报请党委统战部,委托党委统战部协助了解考察申请人在政治思想、教学科研、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及其他需要了解考察的情况。

4.征求中国共产党基层党委(党总支)意见:党委统战部接受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委托后,向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了解情况,并将了解的情况转达民主党派基层组织。

5.做好政治审查: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向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汇报申请人情况。党委统战部在收到市委会政审函后,通过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做好政审工作,并按来函要求进行书面回复。

6.上级组织审批:申请人填写加入党派表格后,报上级党派市委会审批。

7.材料归档:各民主党派市委会组织部门批准后,其各基层组织将批复函、审批材料等送交党委统战部,由党委统战部转送人事部门,归入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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